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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nian金年会做好200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 2008-03-30 浏览次数:

2008年我省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确保考试安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优化招生考试服务,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现就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安全是高考的头等要务。今年高考恰逢奥林匹克运动会前夕,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考试安全工作抓得更严、更实、更好。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办要把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统筹部署,会同七部门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传播涉嫌涉密、诈骗有害信息和作弊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各中学对考生必须加强诚信教育,今年国家和我省要开通两级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及网络查询平台。要建立和完善监考培训和上岗、奖励及惩罚制度,切实提高监考防范和查处各类作弊行为的业务能力。要实行异地监考,确保监考公正管理考场的工作条件。各级主考、巡考要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利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作弊克、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检测车等各种科技手段防范通讯工具作弊力度。加强对考风考纪薄弱考区的引导、监督。要切实防范和打击涉嫌泄密、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防范高考移民、高二报考、高校在校生报考,对各类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等相关规定处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实行报告制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对互联网、小广告、通讯工具上的各种有害信息一经发现马上上报。要充分利用考试指挥系统,指挥高考实施,快速处理各种突发、偶发事件。

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体系,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 。在实行六公开的基础上,继续公布招生咨询工作计划、录取工作计划和各级招考办举报、申诉电话,同时加大报名、考试、录取环节各种信息的公开力度。各高等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阳光工程的工作计划,把学校招生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学校网站公开,重点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的公示和有效监督。继续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制度。今年要继续严禁高校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虚假蒙骗招生宣传,所有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招生章程和广告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方可刊登,严禁违规录取,坚决杜绝体制外招生。

三、加强宣传,优化招生考试服务。招生考试宣传是引导社会舆论,为考生家长服务的重要途径。今年省招考办继续把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作为信息发布第一窗口,制定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计划,多种形式,把握时段,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各级招考办和高等学校也要把招生宣传工作做为一项份内的职责做好。要继续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扩大服务内容。要做到考试服务到位,考场环境优良,考试工作人员服装整洁,标志整齐,态度和蔼,工作细心,既要严格按照考试有关规定施考,也要注意工作方法,不要和考生发生纠纷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的因素。要在继续办好省招考办信访大厅和网上咨询的基础上,加大各类咨询活动的引导,统筹国家、省、市地、高校各种咨询活动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各级招考办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必须设专人负责咨询接待工作,切实解决考生上网困难、密码补办和其他招生咨询事项。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建立咨询接待制度,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各级招生部门专职招生考试干部人员少、工作重、责任大,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是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招考办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干部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全局意识、安全意识,把教育部的“六不准”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今年,在各项重要招生考试工作启动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实行必要的奖惩制度。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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